各部门、科室及病区:
根据卫生部《关于印发<2008年“以病人为中心,以提高医疗服务为主题”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>的通知》(卫医发[2008]28号)的精神,遵照市、县卫生局的布置,结合本院实际,决定继续开展“医院管理年”活动,现将《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希贯彻执行。
滨海康达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病人为中心,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,按照巩固成果、深化管理、持续改进、不断创新、提高水平的总体原则,加强医院管理,提高医疗质量,保障医疗安全,改进服务作风,降低医药费用,努力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、有效、方便、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,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。
二、活动原则
(一)医院管理评价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。(二)医院自查与卫生行政部门督查相结合。(三)阶段性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。(四)医院管理的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。
三、活动内容
(一)逐步建立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。1、学习贯彻《医院管理评价指南(2008年版)》的精神,自主加强医院管理,提高和持续改进医疗质量,保障医疗安全,改善医疗服务,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,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、有效、方便、价廉的医疗服务。同时,要结合民营医院的特点,引进社会评价机制,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列入指标体系的重要位置。
(二)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。
1、建立畅通、高效的急救急诊“绿色通道”。认真贯彻执行滨康医[2006]14号文件精神,进一步严格执行急诊流程规范,加强急诊医护人员培训,配备好抢救药械,协调好门(急)诊与病区的关系。对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迅速,有保障患者实行先救治后付费制度,保证“绿色通道”畅通无阻。
2、病人安全目标。(1)制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、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,及时报告、分析、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。坚持做好相关人员陈述笔录、坚持开好相关病例讨论会、坚持做好出院病员随访与指导。(2)严格执行查对制度。(3)提高用药安全。(4)严格防止手术患者、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。(5)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。
3、开展青年医师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。(1)开展“三基”考试,促进学习。(2)鼓励参加成人教育,提高学历。(3)规范医疗文书书写,开展病历书写比赛。(4)进行处方评比。
4、单病种质量控制。(1)急性心肌梗死;(2)心力衰竭;(3)住院病人社区获得性肺炎;(4)缺血性脑梗死。
四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见附件。
5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。认真学习并贯彻《卫生部关于施行<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>的通知》(卫医发[2004]285号)和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》(卫办医发(2008)48号)。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订相关制度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开展处方点评工作,促进医师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。
四、组织实施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2008年9月)1、召开全体员工大会,进行“医院管理年活动”动员。2、制发《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》。3、组织学习《医院管理年评价指南(2008年版)》。4、组织学习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》。
(二)具体实施阶段(2008年10月-2009年2月)1、加强急诊室建设,落实本院急诊流程规范,建立急诊急救“绿色通道”。2、总结医疗过失,医疗事故处理情况,排找薄弱环节,制订整改措施,确保医疗安全。3、加强医务人员“三基”训练,重点抓好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和“三合理”工作。4、对急性心肌梗死、心力衰竭、住院病人社区获得性肺炎、缺血性脑梗死等实行单病种质量控制试点工作。5、排查医院管理工作的存在问题,并落实整改措施。
(三)总结提高阶段(2009年3月-4月)1、对照《医院管理评价指南(2008年版)》及本方案列出的5项重点工作,全面总结,肯定成绩,排查不足。2、制订2009年“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”。3、迎接市、县卫生行政部门检查验收。
五、工作要求 (一)克服松懈思想,切实加强领导。医院管理年活动,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,落实科学发展观,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,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就医问题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。要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,克服松懈和厌倦情绪,切实加强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领导,做好再宣传、再发动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。
(二)实施整体评价,带动重点工作。在实施全面的医院管理评价的同时,还要落实2008年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。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。 (三)做好总结交流,树立宣传先进。各科室要对医院管理年活动年度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及时总结,发现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,以推动医院管理年活动不断深入。
4、报名参加成人学历教育的员工必须先到医教科登记、初审,经审批同意后,再报董事会批准。
5、经批准者考取有关院校后,学习期间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0天的学习用假和考试用假,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者,其延长学习期间所用的学习假和考试假按事假执行。
6、毕业后,凭医教科审批同意书、毕业证书和学费发票报销部分学费:
(1)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者不予报销;
(2)毕业后重新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者报销30%;
(3)毕业后重新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者报销50%;
(4)重新签订合同履行期间,本人辞职或被院方解聘的,在离职时必须退回所报的学费。
六、鼓励撰写学术论文,参加学术交流活动。
1、凭入选论文参加学术交流活动。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每年可参加国家或省级学术活动一次,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和市级学术活动一次;事前将论文和会议通知报医教科审核后再上报董事会批准,活动期间作为正常上班,并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。
2、自行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或非第1条规定的对象可调节使用当月四天假,费用一律自己负担。
3、单位指派参加学术活动者,假期及费用按第1条规定执行。
4、对在医药学杂志上发表论文者给予奖励;国家级杂志每篇400-600元;省级200-400元,市级100-200元。
七、一次性通过考试取得高一级对口专业学历、晋升技术职称,从发证之日起增资一级50元。
八、有计划安排卫技人员进修,进修期间相关事宜按进修协议执行。
九、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先进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。
二OO八年九月九日